A. 所需材料:
·护照或旅行证件,有效期至少六(6)个月以上,不包括允许在菲律宾的停留时间(复印护照资料页);
-中国大陆护照: 两 (2) 份签证申请表,并贴上照片;
-台湾人和其他国籍:一(1)份签证申请表, 并贴上照片;
·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介绍信原件,用英文书写(退休人士请提供退休证)
·至少通过如下文件之一来证明经济能力,但领馆官员可能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更多证明:
1. 房产证明
2. 银行存款证明
3. 有效的国际信用卡(复印件)
4. 授权的菲律宾旅行社的书面担保书(如果通过授权的中国旅行社申请),保证当事人能按时离开菲律宾
5. 未成年人提供出生证明(16周岁及以下)
6. 不与父母同行的未成年人,需申请WEG
· 确认的往返或前往他地机票(复印件)
· 领馆官员可能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更多证明材料
B. 手续:
· 申请人必须亲自递交申请或者通过经授权的旅行社;
· 办理和签发签证不超过三十(30)个工作日;
· 加急办理政府加收167.5元人民币加急费,普通加急办理加收100.5元人民币;
· 在签证申请表上写明警告严厉禁止毒品走私和禁止外国游客从事零售买卖。
有效签证可在菲律宾的停留时间:7天至30天
A. 所需材料
·护照或旅行证件,有效期至少六(6)个月以上,不包括允许在菲律宾的停留时间(复印护照资料页);
·中国大陆护照:两 (2) 份签证申请表,并贴上照片;
· 台湾人和其他国籍:一(1)份签证申请表, 并贴上照片;
· 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介绍信原件,用英文书写(退休人士请提供退休证)
· 经公证的菲律宾公民或正规菲律宾公司出具的保证当事人能按时离开菲律宾的书面担保函公证件原件
· 授权的菲律宾旅行社的书面担保书(如果通过授权的中国旅行社申请),保证当事人能按时离开菲律宾
· 确认的往返或前往他地机票(复印件)
· 领馆官员可能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更多证明材料
B. 手续
· 申请人必须亲自递交申请或者通过经授权的旅行社;
· 办理和签发签证不超过三十(30)个工作日;
· 加急办理政府加收167.5元人民币加急费,普通加急办理加收100.5元人民币;
· 在签证申请表上写明警告严厉禁止毒品走私和禁止外国游客从事零售买卖。
可在菲律宾的停留时间:59天
A. 所需材料
·中国大陆护照:两(2)份签证申请表, 并贴上照片;
·台湾人和其他国籍:一(1)份签证申请表, 并贴上照片;
·有效的护照,有效期至少六(6)个月以上,不包括允许在菲律宾的停留时间;
·确认的前往别国的机票和赴该国的有效签证;
· 通过如下证明证实经济能力,但领馆官员可能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更多证明。
1. 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介绍信用英文书写
2. 个人财产证明
3. 授权的中国旅行社的保证书
4. 银行存款证明
5. 有效的国际信用卡(复印件)
6. 菲律宾公民或有声望的菲律宾公司担保书公证件原件
·确认的往返或前往他地机票(复印件)
B. 个人办理手续
· 申请人必须亲自递交申请或者通过经认可的旅行社;
· 办理和签发签证不超过三(3)个工作日;
· 加急办理政府加收167.5元人民币加急费,普通加急办理加收100.5元人民币;
C.过境签证旅行社办理手续
· 旅行社必须在过境者到达菲律宾前的48小时之内书面通知菲律宾移民局其身份、护照号码、旅行安排和其他相关的移民资料;
· 在48小时内向移民局递交过境签证书面申请和担保书;
· 每位过境者支付1,000比索服务费到菲律宾移民局(BI)账户,其地址是Magallanes Drive,Intramuros,Manila;
· 旅行社出示1,000菲律宾比索服务费的正式发票后,移民局通过移民控制处(IRD)处长把过境抵达通知(TAN)发布给指定入境口岸的所有移民官。过境抵达通知上有每位到达的过境者名字和信息,指示移民官将过境抵达通知上的每位过境者作为非移民允许入境,限制停留时间为三(3)天。同时移民局身份卡会发给每位过境抵达通知上的过境者。
A. 所需材料
· 海员证和护照,有效期至少六(6)个月以上,不包括允许在菲律宾的停留时间(复印海员证和护照资料页);
· 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介绍信用英文书写
· 菲律宾公民或有声望的菲律宾公司担保书公证件原件
· 填写好并附上照片的签证申请表
· 确认的往返或前往他地机票
B. 手续
· 办理和签发签证不超过三(3)个工作日;
· 加急办理政府加收167.5元人民币加急费,普通加急办理加收100.5元人民币;
· 在签证申请表上写明警告严厉禁止毒品走私和禁止外国游客从事零售买卖。